关于开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办理工作的通告
发布时间:2026-04-27
来源:经济技术开发区
为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,保障食品安全与运输秩序,方便运输企业、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准运手续,依据《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》(125号令)相关规定,我区全面启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办理工作。自2026年7月1日起,合规范围内的散装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车辆,必须持证上路营运,严禁无证开展运输作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办证适用范围
本次办证范围涵盖散装植物油、调味品、酒类、食糖、淀粉糖等5大类14小类散装液态食品的运输车辆。
二、办理相关安排
受理时间: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全面开放准运证业务申请受理。
办理地点: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B区B1、B2审批窗口。
收费标准:准运证办理全程免费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三、豁免管理情形
企业自有运输车辆,仅用于运输本企业自产产品、不承接对外货运业务的,可豁免办理准运证。
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及时前往办理相关手续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共同维护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安全规范秩序。
特此通告。
 
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
    2026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