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委关于文化、体育、法制、退役军人、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、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;负责研究和编制全区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等工作;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;负责全区文化、体育、旅游管理相关工作;负责全区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;负责全区法制建设、政法、维护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;负责全区信访工作;负责全区残疾人事业工作;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;负责社区管理工作,负责与驻地相关部门协调联络民政、教育等各类社会事务;联络人大和政协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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